豫建协经字〔2022〕03号
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建筑业协会、各会员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,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《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建市[2017]241号)、《河南省“十三五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》(豫政办〔2016〕210号)的通知精神,在逐步取消劳务资质的新形势下,充分发挥市场评价和行业协会自律作用,为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优良的劳务分包资源,维护建筑劳务市场秩序。我分会按照《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》(建协[2018]18号)、《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》(豫建协[2020]65号)的有关要求,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建筑业诚信劳务企业评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、专家评审的办法;
二、本次评价工作在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监督指导下,由劳务分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。
三、请参评企业按照《河南省建筑业诚信劳务企业评价工作细则》第十二条的要求提供有关书面材料,报送我分会;
四、对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19年至2021年,其中对建筑业劳务企业或法人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19年至发布时;
五、对通过评价的劳务企业,将颁发“河南省建筑业诚信劳务企业”等级证书及铭牌;
六、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,申报企业须为我会会员单位;
七、通过评价的劳务企业,将择优推选申报“全国建筑业诚信劳务企业”;
八、申报时间截止为2022年6月10日。
联系地址:郑州市航海路正商国际广场A座1602室
联 系 人:程明远 联系电话:132-7159-1883
附件: 河南省建筑业诚信劳务企业评价工作细则(试行).docx
2022年5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