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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
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关于收取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

豫建协经字〔2020〕01号


各会员单位:

在新的一年里,为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,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,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做好双向服务工作;按照我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的会费收取标准,现开始收取2020年度会费。

会费是保障协会运行、开展活动和服务行业的主要经费来源,按时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。对于无故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,将视为自愿放弃作为我会会员的权利。

让我们共同搭建资源共享平台,凝聚力量,维护建筑劳务行业合法权益,致力推动我省建筑劳务企业健康持续发展!
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
1、副会长单位:10000元/年;

2、理事单位:5000元/年;

3、会员单位:3000元/年
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及方式

缴费时间:请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会费汇入协会账户

收款单位:河南省建筑业协会
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营业部

账    号:4100 1523 0130 5000 2089

联 系 人:程明远    手 机:132 7159 1883 

微    信:cmy15083297087

地    址: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正商国际广场A座1602

(注意事项:电汇或公对公转账、个人转账(个人转账请备注企业全称)三种方式汇款至协会账户;汇款用途请注明“劳务分会2020年度会费”,我会收到汇款到账通知后及时开具票据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

2020年4月1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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