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
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关于收取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4-10 12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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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建协经字〔2020〕01号
各会员单位:
在新的一年里,为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,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,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做好双向服务工作;按照我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的会费收取标准,现开始收取2020年度会费。
会费是保障协会运行、开展活动和服务行业的主要经费来源,按时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。对于无故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,将视为自愿放弃作为我会会员的权利。
让我们共同搭建资源共享平台,凝聚力量,维护建筑劳务行业合法权益,致力推动我省建筑劳务企业健康持续发展!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1、副会长单位:10000元/年;
2、理事单位:5000元/年;
3、会员单位:3000元/年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及方式
缴费时间:请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会费汇入协会账户
收款单位:河南省建筑业协会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营业部
账 号:4100 1523 0130 5000 2089
联 系 人:程明远 手 机:132 7159 1883
微 信:cmy15083297087
地 址: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正商国际广场A座1602
(注意事项:电汇或公对公转账、个人转账(个人转账请备注企业全称)三种方式汇款至协会账户;汇款用途请注明“劳务分会2020年度会费”,我会收到汇款到账通知后及时开具票据)
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
2020年4月10日